刚在岚姐那边讨论了一下,我们一致认为应该多强调男童/男孩的性同意年龄权益,而不是一味的否认提高性同意年龄的意义。
我跟你们说,推动违法或轻罪记录封存的那些人,很聪明的,都知道先从未成年切入。
因为在司法领域,进步的一个路径,未成年是更好的切入点。
未成年人,是权益进步的试验田,是有效,且阻力较小的改进路径。
诉求男性入强奸罪受害者范围,未成年男孩比成年男性,更容易切入。
因为未成年的男童/男生,力量未成熟,力量上对持不过成年女性或男性,小男生也是完全的弱势群体,可能被色阿姨或男同诱骗。
特别是同性恋扩张的当下,对小男生也形成性威胁。
这就意味着,司法需要针对这类现象开辟新的法律条文保护男生。
保护孩子,是人类的共识,进步阻力相比成年人要小。
权益保护更易在未成年上改变、积累经验、修正、成熟,形成一套可评估的标准化方案。
继而产生溢出效应,潜移默化改善认知,自然倒推到成人领域。
所以,一些男网友应该学学违法记录封存的经验,不要一味否认未成年性同意年龄提高的意义。
而是要多提提男童/男生也需要性同意年龄权益,强调未成年的特殊性,强调男孩在当下复杂社会下也有被性侵的风险。
司法的进步没法一下子就转变,不会一口吃成一个胖子,而是要慢慢来,一步步改进。
看,封存推动多聪明,知道从未成年切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