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圣律师给我们讲一个案例。男方怀疑女方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,要求亲子鉴定,遭到拒绝怎么办?
不少男方怀疑孩子并非亲,但女方拒不配合亲子鉴定。难道就没有办法推翻亲子关系?法律给出明确规定。《民法典·婚姻家庭编》司法解释写明:一方起诉请求《民法典婚·婚姻家庭编》司法解释写明;一方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,已经提供血型、出生时间、抚养疑点等基础证据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不存在亲子关系。不用强制抽血鉴定也能胜诉,胜诉后男方可主张返还多年的抚养费,同时离婚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注意:一定要提前整理日常花销的单据、就医的记录、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,不要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贸然起诉,证据单薄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大家听懂了没有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