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惠州,男子花了30多万,买了一辆新款高端纯电车,结果买回来才10天,仅仅行驶了200公里,前胎就爆胎了,4s的工作人员说,轮胎是自身开裂导致的,但是过了一天,工作人员又说,是车辆经过的路面挖坑时,磕到硬物导致爆胎的,男子对这样的说法不服。
30多万,全新高端的车型,在低速行驶的情况下,仅仅开了200公里,就爆胎了,工作人员却想用普通路面意外导致爆胎的说法糊弄过去,赖先生真的不认可。
说起这辆新车,赖先生是真的很喜欢,这辆车是在今年5月份才上市的,属于新款高端纯电车型,这款车不但外形高端,配置也相当不错,当时他买车的时候,就对这辆车一见钟情,毫不犹豫地花了30多万拿下这辆车。
买了车之后,其实他和家人都没怎么开这辆车,一家人都很爱惜这辆车,所以车买了10天,也才行驶200公里。
可意外就这么发生了。
当时赖先生的弟弟,是在国道行驶的,他看着看着,就听到砰的一声,左前轮突然爆胎了,这可吓了赖先生弟弟一大跳,他吓出一身冷汗。
这幸好是在国道上低速行驶,如果在高速上高速行驶,这后果不堪设想啊!
正常情况下,车辆会有异常显示,然而,这辆车在爆胎之前,却没有任何异常显示,胎压数值的显示,都是正常的。
直到车胎完全爆胎了,车辆才出现胎压归零的提示,如此配置,实在让赖先生不敢恭维,这真的太危险了,如果在高速上高速行驶出现突然爆胎的情况,驾驶人又没有得到任何的提示,根本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,意外就会发生。
事情发生之后,赖先生和弟弟当然是赶紧告诉了4s店,4s店的工作人员也赶紧过来查看,他们当时看了车的情况,就说爆胎是车胎自身开裂导致的。
在赖先生和弟弟看来,这辆车应该就是这个原因爆胎的,因为这辆车还是新车,开的路程也才200公里,当时行驶的路段,也不算特别坑坑洼洼,发生这样的事情,不是车辆的本身质量问题,那又会是什么?
然而后续工作人员的说法,赖先生特别不认可,仅仅过了一天,工作人员说,他们看了行车记录仪的完整画面,认为车辆不是车胎本身的问题炸开的,而是车辆当时行驶的路段有坑洼,车胎是碰到硬物才炸开的,这属于驾驶操作不当,才引起的爆胎。
短短两天,工作人员给出两个说法,赖先生当然不认可这个说法。工作人员这么一说,完全就排除了车辆本身有质量问题。
更何况工作人员后面的一个说法,完全不切实际,他们是看了行车记录仪之后才说出这个说法,但实际上赖先生自己也看了行车记录仪。
在赖先生看来车胎炸开的路段,路况并不是很多坑坑洼洼,只有一处很小的坑洼,如果这点坑洼都能导致车胎爆炸,那更能说明这个轮胎质量不行。
当然事情发生之后,4s店也提供了超行业标准的赔付,免费帮忙更换了轮胎,以及胎压传感器。
即使如此,发生这样的事情,赖先生依然觉得这辆车有质量问题,设计隐患令他堪忧。
这样的车辆,出事之前没有预警,真的很危险,现在车辆出事了,4s店的工作人员又将责任推给车主,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。
赖先生希望4s店能够换辆新车,并且赔偿他的损失。
遇到这种事情,确实挺令人难以接受的,如果路况有坑洼,就能让车胎爆炸,这样的车胎质量确实令人不敢恭维。
在正常人的意识里,一辆新车才开了200公里,车胎就会爆胎,恐怕不少人都认为是车辆的质量问题,而不是路况的问题。
车开在路上,路况不可能是一路畅通,如果路况有坑洼,就有可能出现爆胎的情况,那开车的人,恐怕一路都得忐忑不安。
更何况车胎在炸开之前,没有任何提示,开这样的车,真的很危险。
现在赖先生想换新车,他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?
针对赖先生所遇到的情况,赖先生想要证明车辆有质量问题,其实可以要求举证责任倒置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
因为赖先生提车才10天,他有权利要求4s店拿出权威证据,证明爆胎是外力导致的,而不是质量问题导致的。
不过,赖先生要换车的诉求可能不获支持。
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有规定,换车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:
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;发动机、变速器等主要零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;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,或同一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。
因为赖先生的车辆质量问题,只是轮胎的质量问题,因为轮胎的质量问题要求换车,这个诉求一般不获支持。
不过车胎存在质量问题,赖先生可以要求4s店承担维修,赔偿等违约责任。
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爆胎的?来源:南方都市报 2026年7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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