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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被限流的“大嗓门”,昨天被国家一纸公告盖章了 前两天我发卢麒元讲离岸信托的

那个被限流的“大嗓门”,昨天被国家一纸公告盖章了

前两天我发卢麒元讲离岸信托的视频,刚点发送就灰了——平台限流。理由大家都懂:数据没出处、话太冲。

但就在昨天(2026年7月24日),财政部+税务总局连发两份文件:2026年第21号公告+税务总局15号公告,把“离岸信托征税”从口号钉成了硬规则。

新规就三刀,刀刀见血!

第一刀:资产入信托即计税

股权、房产、上市公司股票,只要打包塞进开曼、BVI这类离岸信托,立刻视同财产转让,增值部分统一按20%缴纳个税。从前很多富豪悄悄把国内优质资产平移到海外壳子里,全程零申报、零缴税的灰色路径,直接被一刀封死。哪怕信托设立已经超过三年,过往隐匿的资产也会被追溯核查,不存在所谓的“时间豁免护身符”。

第二刀:收益不汇回国内,照样必须交税

这是整份新规杀伤力最强的地方。过去富人普遍抱有侥幸心理,信托在海外赚的利润只要不打回个人账户,就可以一直揣在境外账户里避税。现在新规直接穿透监管,信托每年产生的分红、股权溢价,无论有没有实际打款到本人银行卡,身为实际控制人的国内居民,都必须按年度自主申报纳税。管理费、律师费这类运营开销,还不能用来抵扣应税收入,堵死了所有腾挪空间。

第三刀:配套征管闭环,无处可藏

15号公告同步敲定了完整申报细则,以后设立离岸信托,每年都要专门填报信托明细表、境外财报、资产流水,主动向税务部门报备全部底层架构。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情报交换机制,对接全球避税天堂的实益登记系统,从前藏在多层壳公司背后的隐形资产,再也没法蒙混过关。一旦瞒报漏报,不仅要补缴税款,还会叠加滞纳金与行政处罚 。

当初那句刺耳的预判,如今完完整整落地为国家级正式文件。很多人当时还嘲讽发言太过极端,觉得离岸财富的灰色地带会一直存续。这份新政的出台,恰恰印证了监管层一直在稳步补齐跨境税收的短板。

所谓离岸信托,本该用于合理的财富规划,这些年却大量沦为个别群体转移税源、隔离监管的工具。一边在国内享受营商环境红利积累财富,一边费尽心思把资产挪出管辖范围规避纳税义务,本身就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底层逻辑。

这次精准落地的制度补位,敲醒的不只是高净值人群。公共舆论里那些一针见血的理性警示,并不会因为短期的传播限制就失去价值,时代的规则总会一步步跟上现实的节奏,把漏洞逐一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