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前,我出轨了,然后离婚了。孩子选了他妈,我就把房子和30万存款都给了前妻,自己净身出户了。离婚后她也没急着结婚,就一个人带着孩子过。现在我租的那小单间,离他们小区不远,走路也就二十分钟。每天下班路过他们楼下,都忍不住抬头看看三楼那扇窗户,要是灯亮着,心里就踏实点,要是黑着,就琢磨是不是带孩子出去了。 一年前那个签字的下午,阳光把离婚协议书上的“自愿”两个字照得发白,我知道,有些东西碎了就拼不回来了。 孩子攥着妈妈衣角说“我跟妈妈”的时候,我没敢看他眼睛——也是,犯错的人,哪有资格要选择。 房子留给她们娘俩,存款也划了过去,我拖着个旧行李箱走出家门时,像个被掏空的壳,连楼道的声控灯都比我有存在感。 现在租的小单间,墙皮有点掉,风一吹,窗帘边角会蹭到床头的旧相框——那是孩子三岁时我们一家三口的合照,现在玻璃裂了道缝,像极了我心里那道补不上的疤。 离她们小区不远,走路二十分钟,每天下班拐进那条熟悉的巷子时,脚步总会慢半拍。 三楼那扇窗,是我这一年来最准的“天气预报”。 灯亮着,心里就像揣了个温乎的馒头,踏实——知道孩子今晚在家,前妻应该又做了他爱吃的糖醋排骨;黑着,就忍不住摸出手机想发消息,手指悬在对话框上又缩回来,怕打扰,也怕自己没资格。 你说,人这一辈子,是不是总要为某一刻的糊涂,付上余生的眺望作代价? 朋友劝过我“往前看”,说都离婚了还天天瞅那窗户干嘛,可他们不懂,那不是想复合的贪心,只是一个犯错的父亲,想确认自己摔碎的世界里,那两块最珍贵的碎片还好好的——前提是,我得站在够远的地方,不打扰。 当初总觉得日子太平淡,非要找点“刺激”,以为感情就像换手机,旧的腻了就能换新的;直到真的失去了,才发现家不是手机,是冬天里的暖炉,你把它踢翻了,就只能在寒夜里,看着别人家的烟囱冒烟。 现在最常做的事,就是路过楼下那家文具店时,买块孩子喜欢的橡皮,或者他念叨过的奥特曼卡片,悄悄放在小区门卫室,附张纸条“给三楼的小朋友”,不敢留名字。 短期看,我好像活成了自己的旁观者,每天重复着“下班—路过—看窗—离开”的循环;长期呢?或许这种眺望会一直跟着我,提醒我当初是怎么亲手推开那扇门的。 其实人啊,不必等到失去才懂珍惜,真要犯了错,与其追着过去道歉,不如守着现在的距离,让她们安安静静过下去——这或许是我唯一还能做的“负责”。 小单间的灯总比三楼那扇窗暗一些,可我知道,那暗里藏着的光,是当初自己亲手掐灭的;现在能远远看着那扇亮着的窗,已经是生活给我的、最克制的温柔了。
一年前,我出轨了,然后离婚了。孩子选了他妈,我就把房子和30万存款都给了前妻,自
勇敢的风铃说史
2025-12-24 13:2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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