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深圳,一男子加入新加坡国籍后,并未主动注销我国国籍,此后,男子多次持新加坡护

百日依山尽 2026-01-12 01:20:55

广东深圳,一男子加入新加坡国籍后,并未主动注销我国国籍,此后,男子多次持新加坡护照入境,甚至还在国内长期生活、工作。最终,男子的行为还是被发现,最终被处以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,同时也被注销了我国国籍,男子不服将警方告上法院,要求给自己重新恢复我国国籍。 事情要从男子加入新加坡国籍说起。作为曾经的中国公民,他在取得新加坡国籍时,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,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,他已不再具备中国公民身份。 但他心里打着“两头占”的算盘,没有主动到国内相关部门办理户籍注销手续,想着既能享受新加坡国籍的便利,又能保留中国户籍带来的各项权益。 之后的日子里,他凭借新加坡护照多次申请中国签证入境,每次都顺利通关,长期在深圳定居生活。 更让人意外的是,他还在当地找了工作,像普通中国公民一样正常上下班、领取薪酬,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。 他或许以为,只要不主动注销户籍,就能一直“隐身”享受双重福利,却不知我国出入境管理系统早已实现大数据联网,任何违规操作都难逃监管。 纸终究包不住火,男子的异常出入境记录和长期非法居留、就业的行为,最终被公安机关发现。 经过详细调查核实,警方确认他已取得新加坡国籍,且长期以外国人身份入境后,在未取得中国工作许可和有效居留证件的情况下,非法在国内工作、居留,其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相关规定。 随后,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作出处罚决定: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,同时注销其中国国籍。 这一结果让男子无法接受,他认为自己虽然加入了新加坡国籍,但一直没有在新加坡定居,还长期在深圳生活,并且用中国籍身份办理过各类证件,理应继续保留中国国籍。 为了挽回自己的“权益”,他一纸诉状将警方告上法院,请求撤销处罚决定,重新恢复他的中国国籍。 法院受理案件后,进行了公开审理。庭审中,男子反复强调自己对中国的归属感,认为户籍未注销就意味着国籍依然有效。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我国法律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,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,国籍的丧失并不以户籍注销为前提。 男子在取得新加坡国籍后,多次持新加坡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出入境,已经表明他认可自身的外籍身份,其隐瞒外籍身份继续使用中国身份证件的行为,不能改变他已丧失中国国籍的法律事实。 同时,法院查明,男子持短期签证入境后,超过许可期限长期滞留,构成非法居留;未取得工作许可就擅自就业,构成非法就业,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、程序合法。 最终,法院依法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,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。 现实中,像这名男子一样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并不少见,他们以为隐瞒外籍身份、保留国内户籍就能两头受益,却不知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,还会破坏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和就业市场公平。 国籍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身份标识,遵守国籍法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,任何试图规避法律、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,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对此,你们有什么看法,欢迎评论留言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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