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不瑞士艺人斯琴高娃吗?一个外国人,不远万里来到中国,一心为中国的演艺事业奋斗不止,这是国际友人啊[赞][赞]年轻时积极摆脱中国国籍要当外国人,中年时到中国疯狂挣钱,国外花钱,老了又跑回中国养老。 回头来看,这场争议的起点其实藏着被简化的人生选择。1987年斯琴高娃加入瑞士国籍,并非单纯“摆脱中国国籍”,而是因与瑞士籍华裔指挥家陈亮声结婚,遵循当时的跨国婚姻惯例 。那时她已凭借《归心似箭》《骆驼祥子》斩获金鸡奖、百花奖,是国内顶尖女演员。 国籍变更并未让她远离中国荧幕。2001年《大宅门》《康熙王朝》两部剧让她事业再攀高峰,此后多年保持着8万一集的行业顶级片酬,单年参演剧集可达10部 。换句话说,所谓“疯狂挣钱”,本质是市场对其演技的认可。 争议的核心其实是身份与利益的错位。2020年她因外籍身份被取消“国家一级演员”头衔,符合我国“外籍人士不得担任该职称”的明确规定。但公众更在意的是,享受中国市场红利的同时,是否还应被视作“本土艺人”。 现实是,外籍艺人在中国本就是小众群体。行业数据显示,有丰富拍摄经验的外籍演员仅1-200人,能被观众叫出名字的更是寥寥无几。斯琴高娃的特殊性在于,她用中文演绎中国故事,却持有外籍身份。 晚年生活也并非“跑回中国养老”。2022年丈夫去世后,她选择独居瑞士旧居,拒绝儿女接回北京的提议,仅偶尔回国参与影视活动或担任电影节嘉宾。那些“国外花钱”的质疑,并无公开财务数据支撑。 两种声音至今难分高下:有人认为国籍不应否定艺术贡献,她的《香魂女》《姨妈的后现代生活》等作品早已成为华语影视经典 ;也有人觉得,享受本土资源就应坚守本土身份。 说到底,这不是个人道德问题,而是市场开放与公众情感的博弈。当外籍艺人的专业能力与国籍身份产生冲突,我们该以作品为标尺,还是以身份为边界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