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那个光脚的留学生,跟宣誓入籍的崔哥放一块儿比,这事儿本身就没道理。 总有人盼着他,能像前者一样,把对面的桌子给掀了。 可别忘了,人家右手举过头顶,左手按着人家的典籍,一字一句发过誓的。从那个镜头被拍下的瞬间起,他就不是客人了,他是家人了。 一个是什么都豁得出去的愣头青,烂命一条,专往人肺管子上捅。 另一个呢?他现在走的每一步,脚底下都是钢丝,两边都是悬崖。手里那个碗,稍微一抖,掉下去的就是下半辈子的安稳和花不完的美金。他敢晃一下吗? 你见过谁家孩子,会抡起锤子往死里砸自家的锅? 所以你看他现在,嘴上什么都敢开玩笑,但心里那根线,比谁都清楚。脚往前挪半寸,碗就碎了。 说白了,一个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,另一个是揣着明白,给你演糊涂。 一边是扎手的真相,一边是烫手的饭碗。换你,你怎么选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