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三条人命当筹码,跟法律讨价还价,就想用“自首”两个字,换一个从轻发落。 撞完人,电话一拨,说我来自首。 听上去是认罪,潜台词却是:我都给你面子了,你得给我打个折。 可另一头,是三个家庭瞬间的黑屏。是再也等不回人的晚饭,是天塌下来砸出的无底深渊。 最让我捏把汗的,是那位母亲。在整个世界都崩塌成废墟的剧痛里,她没有倒下,反而站得笔直,一个人,一步一步,把那份抗诉书递了上去。 这一步,争的早就不是她一家的公道了。 争的是一道底线。 如果仗着车好,就能把马路当赛道,把别人的命当游戏里的血条。那这道口子一旦撕开,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,还剩什么? 现在,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。看这天平,最后往哪边偏。 所以,自首这个词,究竟是法律给悔罪者的一条出路,还是给精明人的一条后路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