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这次国资委对37号进行修订,变成了46号令。这次修订不是仅仅把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“试行”两个字删除而已,而是对照《条例》,把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都纳入进来,包括完善无关多元、多层架构、控股不控权、挂靠经营、转包和违反规定分包等责任追究情形,将责任追究情形由11个方面72种,增加到13个方面98种。 除了更新内容,46号文还完善了相关程序,在初步核实、分类处置、核查或调查、处理、申诉等各个环节,各方面都与《条例》及党纪衔接。 当然,不管怎么修改,46号令的效力等级也没有《条例》那么高。但46号令也有自己的优势,比如它的规定可以更加具体明确,特别是各家企业可以结合实际,对经营投资环节的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更细致的规定,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,因此46号令也有它的特殊价值。 更多国企改革话题,请关注老吴的新书《国企改革的逻辑》。当当、京东、淘宝等平台上均有售。
因此,这次国资委对37号进行修订,变成了46号令。这次修订不是仅仅把《中央企业违
老吴说果
2025-12-21 16:35:06
0
阅读:125